执行和解协议设计
分期清偿与担保重构
债转股方案
共益债与纾困投资
业务概述
并非所有债权都能全额清收。当债务人确有经营价值但暂时缺乏流动性时,结构化的执行和解有时比直接推进拍卖更利于债权实现。恪公在和解谈判中坚持一个原则:和解不是让步,而是用时间换取更稳妥的清偿安排。
服务内容
一、执行和解协议设计
- 分期清偿计划的还款节点与金额测算
- 恢复执行条款:明确约定一期违约即可全额恢复执行,且已付款项的处理方式
- 担保重构:引入新的抵押、质押、保证人,弥补原担保的缺陷
- 违约成本的量化设计:迟延履行利息、违约金、律师费与实现债权费用的承担
二、债务重组方案
- 债务展期、利率调整、本息重组
- 债转股:转股比例、估值基准、退出安排与公司治理参与
- 以物抵债:抵债资产的权属调查、税费测算与过户安排
- 代偿与债务加入:引入第三方代偿或共同债务人
三、纾困与投资
- 共益债投资:破产程序中新融资的优先清偿地位
- 纾困基金引入与投资协议谈判
- 资产重整与业务分拆
恪公的和解谈判框架
| 步骤 |
内容 |
| 1. 偿付能力评估 |
审计报告、现金流预测、资产可变现性分析 |
| 2. 强推执行测算 |
假设直接拍卖,测算清偿率与时间成本 |
| 3. 和解方案比选 |
设计 2-3 套方案,比较净现值(NPV) |
| 4. 担保与条款设计 |
新增担保、违约条款、信息披露义务 |
| 5. 履约监控 |
财务指标监控、定期报告、违约预警机制 |
实务提示
执行和解中最危险的条款是"概括性放弃"。恪公坚持:和解协议必须明确约定,若债务人违约,债权人有权按原生效法律文书全额申请恢复执行,且已支付款项优先冲抵实现债权的费用与利息,而非本金——这一细节能在违约发生时显著提升可恢复执行的数额。
适合哪些债权人
- 被执行人有经营价值但暂时流动性困难,直接拍卖对双方都不利的
- 想通过分期清偿、担保重构把债权落袋,而不是把企业拍死的
- 需要设计恢复执行条款与违约成本,防止和解后再次违约的